注释:
第三十一类主要包括没有经过任何为了食用目的处理的田地产物和海产品,活动物和植物,以及动物饲料。
本类尤其包括:
——未加工的谷物;
——植物残体;
——未加工的藻类;
——未切锯木材;
——待孵蛋;
——新鲜蘑菇和块菌;
——新鲜的水果和蔬菜,包括经过清洗或打蜡处理的;
——动物用便溺垫物,例如:香砂,宠物用砂纸。
本类尤其不包括:
——微生物培养物和医用水蛭(第五类);
——动物用膳食补充剂和含药物的饲料(第五类);
——半成品木材(第十九类);
——人造鱼饵(第二十八类);
——米(第三十类);
——烟草(第三十四类)。